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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日期 2025-05-19 回复部门 吕梁市公安局
信件内容

2023年统招辅警自23年9月份入职至2024年3月份实习期,自2024年3月份转正后至2024年12月期间,公积金缴存一直按实习期公积金额缴存,中间9个月公积金缴存额一直存在差额,到现在为止也未补缴这9个月的公积金缴存差额,后续是否会补缴这部分公积金差额?


回复状态 已办结 回复日期 2025-05-27
回复内容

曹先生,您好!根据《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bwin,bwin真网,bwin登录注册进一步规范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通知》(吕政办发〔2025〕5号)中第一项第(二)条规定: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且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每年调整一次。所以2023年统招辅警自2023年9月入职至2024年3月试用期,自2024年3月转正后至2024年12月期间公积金基数不变,不存在补缴差额。

感谢您提出的宝贵意见,我们将一如既往做好公安机关本职工作,为建设平安吕梁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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