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吕梁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更新时间:2025-04-03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山西吕梁锦兴兴县电厂220kV送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限5个工作日(2025年4月3日-2025年4月10日)。
联系电话:0358-8487709(吕梁市审批局审批一组)
通讯地址:吕梁市政务服务大厅(吕梁市审批局审批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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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测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及途径 | |||||||||||
山西吕梁锦兴兴县电厂220kV送出工程 | 山西省吕梁市兴县、临县境内 | 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吕梁供电公司 | 山西大地晋新环境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 | 新建山西吕梁锦兴兴县电厂220kV升压站~临县固贤500kV变电站220kV双回线路一条,线路折单长度59.8千米,其中架空线2×29.62千米,电缆2×0.28千米,隧道敷设;固贤500kV变电站扩建220kV间隔2个及配套土建、保护通信等工程。 | 一、主要环境影响 施工期主要影响为:生态方面对土地的扰动、对植被的破坏、对基本农田及生态公益林的影响;施工机械燃油废气、施工扬尘;施工生产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产生的生活垃圾、废弃包装物、土石方等;施工噪声。 运营期主要影响为:运行过程产生的噪声、电磁环境影响。 二、环保措施 (一)施工期 1、生态保护措施:避让生态保护红线,邻近生态保护红线的施工区域设置围挡;基本农田及耕地内的铁塔选择根开较小的铁塔,选用小型机械施工,在施工时尽量利用田间小路、田坎、机耕道路,不在基本农田内修筑施工道路,对于无道路的区域采用人抬道路的方式;林区内布置铁塔,采取高塔跨越,最大限度减小对林地的破坏;临时占地清理、表土保护,地面植被恢复。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工地周边要围挡、物料堆放要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 3、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废水不外排,少量废水沉淀后洒水抑尘。线路一档跨越河流,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废水不得排入河流河道,不对河流水质、水量造成影响。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建筑材料边角料、设备包装废弃物等,可回收利用的综合利用,不可回收的按照要求统一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倾倒。做到土石方平衡。 5、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机械尽量选用低噪机械设备、优化施工时间,对强噪声机械进行突击作业。 (二)运营期 1、生态保护措施:对生态恢复区进行跟踪观察(每两月一次),建立调查统计档案,对未成活植被进行补植。 2、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输电线路合理布置,提高导线对地高度,距离衰减等措施,避让居民区。 3、电磁环境保护措施:输电线路避让居民区,满足设计高度要求,优化导线相间距离以及导线布置。无法避让的环境敏感目标处尽量提高导线对地高度。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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