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更新时间:2025-03-17
为加强我市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房屋建筑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管理服务工作,切实保障农村房屋建设质量与安全,现将贯彻落实《山西省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房屋建筑设计施工监理管理服务办法》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重视程度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房屋建筑关乎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以及乡村建设的整体风貌与稳定发展。各县(市、区)要充分认识到贯彻落实该《办法》的重要性,增强责任意识,确保各项规定能扎实落地执行。
二、明确职责分工
1.各县(市、区)要对各自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房屋建筑设计情况进行梳理排查,督促指导各所辖乡镇按照《办法》要求开展合规的设计工作,对不符合要求的设计及时督促整改,并建立相应的设计管理台账。
2.加强对房屋建筑施工环节的监管,严格审查施工企业资质,规范施工流程,加大施工现场的质量安全检查频次,对违规施工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保障施工过程符合《办法》标准。
3.需落实好房屋建筑监理方面的管理责任,督促各项目依规聘请有资质的监理单位,对监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监理职责履行到位,为房屋建设质量把好关。
三、强化宣传培训
1.要通过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如组织专题培训、发放宣传资料、利用乡村广播及新媒体平台等,广泛宣传《办法》的主要内容和重要意义,让广大基层干部群众充分了解掌握,提高知晓率。
2.针对从事农村房屋建筑设计、施工、监理等相关业务的人员,要有计划地开展业务培训,使其熟悉《办法》规定的标准和要求,提升业务水平与合规操作能力。
四、工作要求
希望各部门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山西省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房屋建筑设计施工监理管理服务办法》,共同推动我市农村房屋建设管理服务工作迈上新台阶,为乡村振兴筑牢基础。
吕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月2日??????????????????
首页 | 网站地图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bwin,bwin真网,bwin登录注册我们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吕梁市政府政策研究和信息服务中心承办
技术支持:吕梁市政府政策研究和信息服务中心 地址:吕梁市离石区永宁中路9号
版权所有:吕梁市人民政府网 晋ICP备06004910号-1 网站标识码:1411000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