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更新时间:2022-06-27
各县(市、区)住建局、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抓好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结合我局实际工作,现将《吕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吕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5月24日
(主动公开)
吕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
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
(2021-2025年)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吕梁市“十四五”规划法治建设部署要求,为“十四五”时期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切实抓好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根据中共山西省委、山西省人民政府转发的《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bwin,bwin真网,bwin登录注册在全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晋发〔2021〕57号)及中共吕梁bwin登录注册、吕梁市人民政府转发的《bwin登录注册宣传部、市司法局bwin,bwin真网,bwin登录注册在全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吕发〔2021〕23号)文件精神,结合bwin登录注册住建领域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全民普法工作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紧紧围绕贯彻市第五次党代表大会精神和服务“十四五”时期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以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为目标,以提高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为着力点,聚焦努力开创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新局面,为bwin登录注册高质量发展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二)工作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普法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普法理念和工作导向,以满足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管理服务对象不断增长的法治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方式,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教育,在服务群众和企业中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坚持服务中心稳大局,紧紧围绕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中心工作,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普法,有重点、有计划的推进“法律七进”,大力实施“深度普法”,努力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助力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在法治轨道上高质量发展。坚持与法治实践融合推进,坚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普法与科学立法、严格执法一体推进,把普法融入立法、执法和日常管理服务全过程。坚持数字化牵引驱动,以数字化改革撬动建设行业守法普法等方面改革,不断激发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活力。
(三)工作目标
到2025年,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依法治理水平显著提升,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系统性、均衡性、精准性显著增强,“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全面落实。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干部职工、行业从业人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显著增强,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显著提高。全民参与的社会大普法格局有效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不断优化。
二、重点内容
(一)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坚持将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普法的首要政治任务。广泛深入开展专题学习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科学内涵和核心要义,引导全市住建系统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住建系统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干部培训与日常普法教育的重点内容,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通过多种形式,统筹运用各类融媒体手段和平台,发挥各级各类宣传阵地作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心入脑、走深走实。
(二)突出学习宪法
在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深入持久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阐释好“中国之治”的制度基础,阐释好新时代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基本内涵和重要意义。加强国旗法、国歌法、国徽法等宪法相关法的学习宣传,强化公民意识。积极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活动,树牢宪法意识,维护宪法权威,弘扬宪法精神。以现行宪法颁布施行 40 周年为契机,加大学习宣传教育力度,实现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在全系统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
(三)突出学习民法典
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bwin,bwin真网,bwin登录注册民法典的重要指示精神,大力宣传民法典的重大意义、鲜明特色和主要内容。推动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带头学习宣传民法典,推动领导干部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通过组织民法典宣讲、开展民法典知识竞赛等形式,围绕与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相关的民法典内容,在房屋买卖、住房租赁、物业管理、保障房等关系民生的重点领域做好宣传解读。组织开展民法典专项宣传活动,切实推动民法典在建设行业实施,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四)深入宣传与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
坚持把宣传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作为基本任务,强化对“十四五”期间制定和修改的法律法规规章宣传教育。
围绕房地产开发与市场管理工作,加强对《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房产测绘管理办法》《山西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宣传。加强对国家及山西省对房地产市场调控、住房租赁、物业管理政策的学习、宣传和教育,为加强和改善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围绕建筑业管理工作,加强对《建筑法》《招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投标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宣传,构建诚信监管体系,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
围绕工程建设质量安全工作,加强对《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宣传和教育,强化质量安全管理意识,助推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水平的提高。
围绕村镇建设工作,加强对《山西省传统村落保护条例》《山西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山西省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房屋建筑设计施工监理管理服务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和宣传。助推全市美丽乡村建设,加强对全市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的有关工作。
围绕建筑节能低碳减排工作,加强对《节约能源法》《山西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宣传,助推双碳战略目标达成,促进建筑绿色发展。
(五)深入学习宣传地方性法规
将山西省、吕梁市地方性法规宣传教育纳入法治宣传内容,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不断提高地方性法规的知晓度和普及率.将地方性法规纳入全体领导干部职工学法内容,加强教育培训,提升依法适用地方性法规的能力和水平。
(六)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
以党章、准则、条例为重点,加大党内法规的宣传力度,讲好党史故事,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和协调,教育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党员干部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各级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纳入党员干部考核体系,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三、提升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工作人员及服务对象的法治素养
(一)抓好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领导干部法治教育工作
坚持牢牢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坚持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局务会议学法等制度,每年中心组集体学法不少于4次;全面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不断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行政应诉能力;把专题述法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述职的重要内容,不断提高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能力。
(二)加强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工作人员法治教育工作
全面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教育引导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工作人员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加大法治培训力度,完善学法内容,丰富学法形式,坚持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利用依法行政讲座、专题培训班等形式,每年参加省、市、县组织的法治培训不少于4个学时。结合现场教学、行政案件审理旁听等法治实践,促进系统工作人员法治思维的日常养成,推动经常性学法不断深入。
(三)加强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管理服务对象的法治宣传教育
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结合行业特点和管理服务对象的法治需求,制定本单位普法责任清单,重点开展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降低企业经营和个人从业法律风险等方面的法律宣传和服务。利用“安全生产月”等活动,深入企业、工地等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每年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不少于两次。引导和鼓励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企业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落实学法用法制度,提高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能力和建筑企业人员运用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解决矛盾纠纷能力,防范化解法律风险。
四、推进普法和依法治理有机结合
(一)深化普法与依法治企相融合
深入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加强企业法治文化建设,积极引导推动企业开展法治人才队伍的培训、教育、管理工作,增强依法经营意识。定期组织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房地产估价师等专业技术人员开展法治讲座,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用工、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和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继续教育要有一定比例的安全生产法律知识内容,提高建筑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和依法从业的水平。
(二)深化普法与行业依法治理相融合
支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各行业提升行业普法宣传水平,引导和支持行业依法制定规约、章程,发挥行业自律和专业服务功能,实现行业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依法维护成员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在行业管理中推进业务标准程序完善、合法合规审查到位、防范化解风险及时、法律监督有效的法治化行业治理。推进贯彻落实“谁立法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对建筑业、房地产业等重点民生领域加强诚信守诺法治教育。
(三)深化普法与专项依法治理相融合
开展住建领域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公共卫生安全、防灾减灾救灾等方面法治宣传教育,促进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在应急状态下依法行动、依法办事,依法维护社会秩序。深化“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把执法过程和矛盾纠纷化解过程变成提升当事人法治素养的过程,引导当事人依法理性维权,增强公共意识、义务意识和责任意识,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正义可期待、权利有保障、义务须履行,在全市住建领域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良好风尚。
五、着力提高普法工作针对性有效性
(一)在立法、执法过程中开展实时普法
把普法融入立法过程。在起草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过程中,通过公开征求意见、听证会、讨论会等形式扩大社会参与,通过开门立法、科学立法,实现全民普法。
把普法融入到执法过程。加强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相关法律规范的普法宣传,把向行政相对人、案件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的普法融入执法办案程序中,实现执法办案的全员普法、全程普法。
针对重点领域加大以案普法力度。落实以案释法制度,健全以案普法长效机制,充分利用典型案例向公众进行法律解读,使典型案例依法解决的过程成为全民普法的公开课,使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法治工作者成为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传播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普法者。
(二)充分运用社会力量开展公益普法
壮大社会普法力量。发挥行业社团组织在普法中的作用,畅通和规范市场主体、新社会阶层、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等参与普法的途径,发展和规范公益性普法组织。加强普法志愿队伍建设,组织支持老党员、老干部等开展普法志愿服务。
(三)充分运用新技术新媒体开展精准普法
适应人民群众对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法治的需求从“有没有”向“好不好”的转变,提高普法质量。走好群众路线,开拓创新,加大法治文化作品创作力度,将富有吕梁地域特色的文化融入法治宣传,鼓励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干部职工创作个性化普法产品,支持房地产企业、建筑企业等开展法治文化创作。努力培育推选一批在建设行业有代表性的优秀志愿者、普法项目、普法文创企业和产品。依托市政府门户网站、“吕梁法治”微信公众号、“学习强国”等“互联网+”媒体平台,广泛采取专家解读、以案释法、公益视频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开展普法宣传。增强受众参与感、体验感、获得感,使普法更接地气,更为群众喜闻乐见。
六、加强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推进全民普法和守法摆上重要工作日程,加强普法依法治理领导,科学制定本单位普法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把普法工作纳入本单位法治建设总体部署,定期研究解决普法工作中的难题。党政主要负责人要严格按照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要求,认真履行普法领导责任。
(二)加强制度建设
健全完善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法治宣传教育体制,形成大普法工作格局。各单位各部门要细化法治宣传教育内容、措施标准和责任,推行“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有效运用重要事项会议审议、督促落实、调查研究、联络沟通机制,保证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落实到位。
(三)强化普法教育基础和保障工作
加强能力建设,强化法治培训,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加强法治宣传教育队伍建设,培养专兼职人员相结合的法治宣传教育队伍,提高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和组织指导能力。落实经费保障,推动把普法工作经费列入本级预算,加强对经费管理、监督,做到专款专用,从人员配备数量、经费、装备等方面加大投入力度,促进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法治宣传教育水平的不断提高,确保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全面有效开展。
(四)加强评估检查
认真开展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八五”普法中期评估和总结验收,加强检查结果运用,重在发现问题,推动解决问题,及时发现、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典型。要加强普法日常指导工作,结合不同地区、不同对象的法律需求,区别对待、分类指导,推动制度创新。注重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责任化落实,确保bwin登录注册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普法工作有声有色、有力有效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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