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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吕梁市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工作总结

来源:吕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更新时间:2024-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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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加强城乡饮用水监测工作,掌握饮用水卫生基本情况及其变化趋势,根据2023吕梁市城乡饮用水水质监测工作方案》吕疾202317全年按方案要求开展城乡饮用水水质监测工作。现将监测工作总结如下:

一、监测范围

全市13个县(市、区)的城区和乡镇辖区

二、监测点设置

城区饮用水监测:全市13个县(市、区)城区设置监测点。吕梁市市辖区设50个监测点,其它县(市)城区设6个监测点,监测点的设置涵盖城区内全部的市政供水和部分自建供水。水样类型包括出厂水、末梢水和二次供水。

农村饮用水监测:在全市100%的乡镇辖区设置监测点,覆盖全市13个县(区)148个乡镇,每个乡镇设34个监测点监测点的设置应优先选择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水类型此外,在每个县选择3所学校饮水安全工程进行末梢水监测。水样类型包括出厂水、末梢水

三、监测内容

每个监测点在枯水期和丰水期各检测1次。枯水期水样采集、保存、运输和水质分析按照《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T5750-2006执行丰水期按照《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T5750-2022执行

枯水期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1“水质常规指标及限值”和表4“小型集中式供水盒分散式供水部分水质指标及限值”进行综合评价和分类评价在所监测的水质常规指标(加上1项非常规指标氨氮)评价中,除溴酸盐、甲醛、氯酸盐、耐热大肠菌群和大肠埃希氏菌、消毒剂余量及氰化物、挥发酚、阴离子合成洗涤剂、四氯化碳外,其余27项中有一项指标不达标即判定为水样不达标

丰水期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评价(消毒剂和消毒副产物除外)。

四、组织实施

按照《2023吕梁市城乡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方案》吕疾202317的要求,市级负责所辖项目县工作的开展与完成情况、检测技术指导与培训、质量控制与检测结果上报的审核;各县疾控中心负责组织力量按方案要求完成工作任务。

(二)开展技术培训。为确保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工作的顺利实施,提高监测水平和质量。2023330-31日召开全市城乡饮用水卫生监测项目启动培训班。培训会上就《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T5750-2023进行了详细解读,对2023年监测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并对质量控制、数据上报等进行了针对性培训。提升了监测队伍的专业素养和监测能力。

(三)饮水宣传。为向公众普及健康饮用水科学知识,提高公众对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认知水平,以“饮水标准与健康”为主题,举行了一系列的宣传活动。在全市中小学校开展了以“健康饮水、健康你我”为主题的征文和绘画比赛,通过比赛,进一步强化中小学生对饮用水卫生安全及其健康知识的了解,提高中小学生饮水安全意识盒科学饮水的重要性。共收集征文类作品32篇,绘画55幅,经过筛选符合条件的征文24篇绘画19幅,报送省疾控中心。

联合离石区疾控中心深入社区、公共场所向群众普及饮用水卫生安全及健康饮水等知识,增强了群众饮水安全意识。 

五、质量控制

  1. 各级疾控按照《2023年山西省饮用水卫生监测质量控制方案》(晋疾控检一202310号)的要求,提高现场调查数据和水质监测数据的质量,确保全市饮用水水质监测数据准确、可靠。

  2. 市、县两级加强实验室检测的质量控制工作。参加监测的实验室检测时带质控样、10%平行样检测等,确保监测数据的可靠性。

  3. 参加国家、省组织的实验室间比对,对考核结果不满意指标进行分析并查找原因,及时整改。

    六、结果与分析

    吕梁市饮用水监测工作完成情况

    1.城区饮用水监测:涉及13县(市、区)城区,设置监测点122个,全年应监测水样244份,实际监测水样244份,其中枯水期122份,丰水期122份,监测任务完成率为100.00%。监测任务完成情况详见附表1

    2.农村饮用水监测:涉及13县(市、区),乡镇覆盖率达到100%。设置监测点480个,全年应监测水样960份,实际监测水样962份,其中枯水期481份,丰水期481份,监测任务完成率为100.21%。监测任务完成情况详见附表2

12023年吕梁市城水监测完成情况

(市、区)

城区任务数

水样完成情况

(监测点数)

枯水期完成数

丰水期完成数

合计

完成率

吕梁市

122

122

122

244

100.00%

离石区

50

50

50

100

100.00%

柳林县

6

6

6

12

100.00%

石楼县

6

6

6

12

100.00%

中阳县

6

6

6

12

100.00%

交口县

6

6

6

12

100.00%

孝义市

6

6

6

12

100.00%

汾阳市

6

6

6

12

100.00%

文水县

6

6

6

12

100.00%

交城县

6

6

6

12

100.00%

方山县

6

6

6

12

100.00%

临县

6

6

6

12

100.00%

兴县

6

6

6

12

100.00%

岚县

6

6

6

12

100.00%

2 2023年吕梁市农村饮水监测完成情况

(市、区)

乡镇任务数

水样完成情况

(监测点数)

枯水期完成数

丰水期完成数

合计

完成率

吕梁市

480

481

481

962

100.21%

离石区

15

15

15

30

100.00%

柳林县

48

48

48

96

100.00%

石楼县

30

30

30

60

100.00%

中阳县

24

24

24

48

100.00%

交口县

24

24

24

48

100.00%

孝义市

39

39

39

78

100.00%

汾阳市

39

39

39

78

100.00%

文水县

39

39

39

78

100.00%

交城县

33

33

33

66

100.00%

方山县

24

24

24

48

100.00%

临县

72

72

72

144

100.00%

兴县

54

54

54

108

100.00%

岚县

39

40

40

80

102.56%

(二)吕梁市及各县的水样达标率情况。

1.城区饮用水水样达标率情况:2023年全市共监测城区饮用水水样份数244份,达标水样数为234份,水样达标率为95.90%,其中,枯水期共检测水样122份,水样达标率为92.62%;丰水期共检测水样122份,水样达标率为99.18%

2.农村饮用水水样达标率情况:2023年全市共监测农村饮用水水样份数962份,达标水样数为807份,水样达标率为83.89%,其中,枯水期共检测水样481份,水样达标率为86.59%;丰水期共检测水样481份,水样达标率为81.08%

3  县城区饮用水水样达标率

县(市、区)

水样达标率(

枯水期水样达标率(

丰水期水样达标率(

吕梁

95.50%

92.62%

99.18

离石区

100.00%

100.00%

100.00%

柳林县

100.00%

100.00%

100.00%

石楼县

100.00%

100.00%

100.00%

中阳县

100.00%

100.00%

100.00%

交口县

100.00%

100.00%

100.00%

孝义市

100.00%

100.00%

100.00%

汾阳市

91.67%

83.33%

100.00%

文水县

100.00%

100.00%

100.00%

交城县

100.00%

100.00%

100.00%

方山县

58.33%

16.67%

100.00%

临县

66.67%

50.00%

83.33%

兴县

100.00%

100.00%

100.00%

岚县

100.00%

100.00%

100.00%

4  农村饮用水水样达标率

县(市、区)

水样达标率(

枯水期水样达标率(

丰水期水样达标率(

吕梁

83.89%

86.69%

81.08%

离石区

100.00%

100.00%

100.00%

柳林县

96.88%

95.83%

97.92%

石楼县

100.00%

100.00%

100.00%

中阳县

85.42%

83.33%

87.50%

交口县

68.75%

75.00%

62.50%

孝义市

70.51%

61.54%

79.49%

汾阳市

91.02%

97.44%

84.62%

文水县

84.62%

84.62%

84.62%

交城县

89.39%

100.00%

78.79%

方山县

100.00%

100.00%

100.00%

临县

77.78%

76.39%

79.17%

兴县

85.18%

87.04%

83.33%

岚县

58.75%

85.00%

32.50%

从监测结果看,城区饮用水水样达标率高于农村饮用水,导致水样达标率低的原因主要是农村饮水工程无消毒设施,造成总大肠菌群细菌总数严重超标其次是农村环境卫生差。

七、存在的问题

1.农村集中式供水工程只是解决了农民的饮水困难问题,部分供水点的水没有完全处理,无消毒设施,成为农村饮用水安全的重要隐患。

2.部分县市大型仪器短缺,检测能力达不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标准的要求。

3.基层人员少,流动性大,导致大型仪器利用率不高。

4.培训不到位,使得监测人员对新的标准没能及时掌握。

八、建议

1建议有关部门加强对饮水工程的监管力度,采取有效的消毒措施,并规范消毒操作。

2.加强实验室能力建设,配备相应的仪器设备。

3.加大对项目县的督力度,促使项目县对饮水质监测工作的重视。

4加强对项目县监测人员的培训提高检验人员网报人员业务知识的掌握和技能操作的熟练程度,确保水质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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