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423LL00100/2024-46222 | 主题分类: | |
发文机关: | 成文日期: | 2024年04月01日 | |
标 题: | 吕梁市商务局等10部门bwin,bwin真网,bwin登录注册印发《吕梁市县域商业建设攻坚提升方案 (2024—2025年)》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吕商务〔2024〕21号 | 发布日期: | 2024年04月01日 |
吕梁市商务局等10部门bwin,bwin真网,bwin登录注册印发《吕梁市县域商业建设攻坚提升方案(2024—2025年)》的通知
各县(市、区)商务、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财政、自然资源、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文化和旅游、邮政管理部门,各县(市、区)供销社:
为贯彻落实《山西省商务厅等10部门bwin,bwin真网,bwin登录注册印发<县域商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晋商建〔2023〕263号)精神,进一步深化政策措施,提升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成效,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助力乡村振兴,吕梁市商务局等10部门研究制定了《吕梁市县域商业建设攻坚提升方案(2024—2025年)》。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吕梁市商务局 吕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吕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吕梁市财政局
吕梁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吕梁市交通运输局
吕梁市农业农村局 吕梁市文化和旅游局
吕梁市邮政管理局 吕梁市供销合作社
2024年4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吕梁市县域商业建设攻坚提升方案(2024—2025年)
为更好满足乡村产业振兴和农村居民生产生活需求,充分发挥乡村作为消费市场和要素市场的重要作用,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根据《山西省商务厅等10部门bwin,bwin真网,bwin登录注册印发<县域商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晋商建〔2023〕263号)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在持续推进吕梁市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促进农村消费三年行动基础上,开展县域商业建设攻坚提升工作,建立完善县域统筹、以县城为中心、乡镇为重点、村为基础的农村商业体系。到2025年,全市县域商业100%达到“基本型”目标,争取6个以上县(市)纳入国家级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试点县,努力打造县域商业“领跑县”。
(二)分步目标。根据《山西省县域商业建设类型划分标准》,截至2023年底,全市12个县(市)中有9个县(市)县域商业发展状况未达“基本型”。按照全省统一部署,2024年全市12个县域商业建设全部达到“基本型”标准,争取部分县达到“增强型”标准;到2025年,全市12个县域商业建设全部达到“基本型”以上发展目标,其中至少2个县域商业迈入“增强型”方阵,全面实现全市“十四五”县域商业建设目标。
二、工作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利用中央财政资金支持,分两批确定了5个试点县整县推进,适时开展了阶段性绩效评价,积累了一定的工作基础。对照全省县域商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和县域商业建设类型划分标准,实事求是划分各县(市)发展现状,力足现实确定了未来两年的发展目标。
(二)典型推广阶段(2024年1月—12月)。择优推荐2024年度试点县。加强工作调度,开展调研督导,对各县(市)工作落实情况进行通报。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加强政策宣传推广和经验交流,推荐第二批全国县域商业“领跑县”。组织开展绩效评价,积极配合对上年度完成“基本型、增强型、提升型”建设目标的县进行验收。
(三)验收考核阶段(2025年1月—12月)。择优推荐2025年度试点县。组织开展绩效评价,积极准备整县分等定型验收。组织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回头看”,及时化解各种风险。推荐第三批全国县域商业“领跑县”。建立项目和资产常态化运营管护机制,巩固提升政策成效。对照目标任务查漏补缺,全面评估县域商业建设行动成效。
三、重点工作
(一)扎实落实《吕梁市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促进农村消费三年行动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央、省bwin,bwin真网,bwin登录注册加快推进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部署,市政府于2023年1月印发了《吕梁市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促进农村消费三年行动方案》(吕政办发〔2023〕1号),行动方案是bwin登录注册开展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的纲领性文件,提出了bwin登录注册“十四五”期间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总体目标,从八个方面提出26项具体任务,每项任务都明确了具体措施、工作目标以及责任单位。开展攻坚提升的基础是不折不扣完成市政府三年行动方案安排的各项任务,各责任部门要对照任务分工细化工作清单,按照时间节点统筹安排工作进度。商务部门要发挥好工作专班牵头作用,建立定期协商报告机制,及时向市县政府报告本地区县城商业体系建设的总体情况,推动解决短板疑难问题,切实形成工作合力。
(二)围绕关键指标和建设标准开展攻坚提升。《县域商业建设指南(2021版)》由商务部等15部门办公厅(室)于2021年12月印发执行,是开展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和项目实施的实操指引,将“十四五”时期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目标细化为7项约束性指标和7项预期性指标,对每项指标(每类项目)按“基本型”“增强型”“提升型”分别设置具体标准。我省近期公布了《山西省县域商业建设类型划分标准》,结合我省实际,对各县域商业达标“基本型”“增强型”“提升型”分别明确了7项指标,与《县域商业建设指南》实现有效衔接,为实施项目、绩效评价、验收考核等提供更明确的标准。各有关部门在制定政策、推进工作、实施项目中要紧紧围绕以上两个规范提出的指标和要求为标准,评价和检验成效。各县级工作专班要推动当地政府对标两个规范适时开展自评,查漏补缺,攻坚提升。
(三)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全力实施好支撑性项目。为配合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财政部、商务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办公厅(综合司)于2022年4月印发《bwin,bwin真网,bwin登录注册支持实施县域商业建建设行动的通知》(财办建〔2022〕18号),通过中央财政资金对各县开展县域商业建设工作予以补助,中央财政资金分年度下达,按照整县推进形式支持。按照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乡村振兴局3部门下发的资金申报要求,2022—2023年bwin登录注册方山县、柳林县、文水县、汾阳市、石楼县等5个县(市)申报项目相继获得资金支持,列为试点县。从试点县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情况看,普遍存在项目推进缓、资金拨付慢、绩效不高等问题。下一步各县(市)在项目谋划遴选时要紧盯当地资质优、业务精、与项目建设能力需求匹配的企业,建立项目“储备库”,做好项目提前入库、动态管理和梯次安排,避免“钱等项目”。要加强对实施项目事前、事中和事后的管控,确保项目落地实施;要规范资金管理,根据域商业建设行动资金和项目管理的要求,建立健全日常监督机制,规范各项管理,必要时可引入审计、监理咨询等第三方机构,加强资金决策、拨付、使用等环节审核,确保手续完整、账实相符;要明确资产权属和管护责任,依法依规整合、处置和盘活资产,形成管护运营长效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统筹协调。各单位要对照本方案要求,结合落实《吕梁市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促进农村消费三年行动方案》文件要求,及时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措施,有序推进市、县两级县域商业攻坚提升工作。要加强信息沟通和相互协作,及时总结工作成效,推广先进做法和经验,推动全市县域商业高质量发展。
(二)夯实基础工作。各县要对前期县域商业摸底情况再次进行确认,准确掌握县域商业发展现状、“十四五”时期建设目标、年度细化任务等,作为后续绩效评价、验收等的重要依据。加强大数据应用,整合农村商业网点、消费、客流、物流等数据信息,根据各地和企业需求,拓展县域商业动态监测、市场分析、产业培育、产销对接等功能,为县域商业攻坚提升提供支撑。
(三)加强政策衔接。各县(市)要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将县域商业设施、农产品产地流通设施建设纳入乡村振兴投入保障范围,加大支持力度。加强县域商业建设行动与电商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以及发展改革、农业农村等部门相关资金衔接,避免重复建设。巩固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专项整改成果,用好“两中心一站点”等现有设施设备,引入邮政、供销等商贸流通企业,拓展公益性和增值性服务,实现市场化可持续运营。
(四)做好信息报告。要充分调动地方、企业和群众积极性,创新工作方法,总结典型经验,做好宣传推广。充分运用主流媒体引导作用,宣传县域商业“领跑县”典型案例,增强典型示范作用。各县(市)按时更新县域商业信息系统数据,加强数据审核审查,确保数据真实有效。
附件:
1.吕梁市县域商业年度发展目标
2.山西省县域商业建设类型划分标准
附件1:吕梁市县域商业年度发展目标
县(市) | 2023年县域 商业发展现状 | 2024年县域 商业发展目标 | 2025年县域 商业发展目标 |
文水县 | 基本型 | 增强型 | 增强型 |
交城县 | 基本型 | 增强型 | 增强型 |
兴 县 | 未达基本型 | 基本型 | 基本型 |
临 县 | 未达基本型 | 基本型 | 基本型 |
柳林县 | 未达基本型 | 基本型 | 基本型 |
石楼县 | 未达基本型 | 基本型 | 基本型 |
岚 县 | 未达基本型 | 基本型 | 基本型 |
方山县 | 未达基本型 | 基本型 | 基本型 |
中阳县 | 未达基本型 | 基本型 | 基本型 |
交口县 | 未达基本型 | 基本型 | 基本型 |
孝义市 | 基本型 | 基本型 | 基本型 |
汾阳市 | 未达基本型 | 基本型 | 基本型 |
附件2:山西省县域商业建设类型划分标准(试行)
类型 | 序号 | 内容 | 具体指标 |
基本型 | 1 | 商业 | 县域商业网点设施布局基本合理,县城至少有1个面积达到5000㎡及以上综合商贸服务中心、90%以上(含)的乡镇有基本型及以上商贸中心、90%以上(含)的行政村有基本型及以上的便民商店。 |
2 | 功能 业态 | 县乡村商业设施功能业态基本完善,能提供米面粮油、日用百货、农资等商品零售,以及餐饮、维修、美容美发等基本生活服务需求。 | |
3 | 物流 设施 | 农村物流设施基本健全,县城至少有1个基本型及以上物流配送中心,100%乡镇有快递物流站,村村有服务。 | |
4 | 物流 配送 | 基本建成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开展日用消费品、农资下乡和农产品进城等寄递服务,全县具备条件的乡镇、村30%以上的物流快递实现统一分拣、配送。 | |
5 | 农产品流通 | 农产品流通设施基本健全,主要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基本满足需求,具备条件的县实现农产品市场公益性改造,农产品产销对接机制基本健全。 | |
6 | 农村 电商 | 现有电商服务体系效能有效发挥,县域电商、快递、交通运输、商贸物流等资源整合集聚,基本实现村邮站、电商服务站点、快递站点、便民商店等站点共建共享,实现多站合一、一点多能、一网多用。农村电商产品开发、数据、营销、品牌等服务能力有效提升,农村电商服务覆盖80%以上(含)的行政村。 | |
7 | 市场 主体 | 培育农村新型市场主体,在商品批发、零售、农资、生活服务等商业领域,至少有1家以上县域龙头商贸流通企业,初步实现数字化、连锁化转型升级,具备一体化供应链服务能力,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注重挖掘培育农村新型商业带头人。 |
类型 | 序号 | 内容 | 具体指标 |
增强型 | 1 | 商业 | 县域商业网点设施布局比较合理,县城至少有1个面积达到8000㎡及以上综合商贸服务中心;90%以上(含)的乡镇有基本型及以上商贸中心、90%以上(含)的行政村有基本型及以上的便民商店;常住人口10000以上的乡镇50%以上(含)有增强型及以上商贸中心,常住人口1000人以上的行政村50%以上(含)有增强型及以上便民商店。 |
2 | 功能 业态 | 县乡村商业设施功能业态比较完善,除具备基本型相关业态外,还应提供家电通讯、服装家纺等商品零售,以及休闲娱乐、亲子健身、快递物流、本地特色商品体验等多样化的升级消费需求。 | |
3 | 物流 设施 | 农村物流设施比较健全,县城至少有1个增强型及以上物流配送中心,100%乡镇有快递物流站,村村有服务。 | |
4 | 物流 配送 | 基本建成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开展日用消费品、农资下乡和农产品进城等寄递服务,全县具备条件的乡镇、村30%以上的物流快递实现统一分拣、配送。 | |
5 | 农产品流通 | 农产品流通设施基本健全,主要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基本满足需求,具备条件的县实现农产品市场公益性改造,农产品产销对接机制基本健全。 | |
6 | 农村 电商 | 现有电商服务体系效能有效发挥,县域电商、快递、交通运输、商贸物流等资源有效整合集聚,实现村邮站、电商服务站点、快递站点、便民商店等站点共建共享,实现多站合一、一点多能、一网多用;农村电商产品开发、数据、营销、品牌等服务能力极大提升,农村电商服务覆盖90%以上(含)的行政村。 | |
7 | 市场 主体 | 培育农村新型市场主体,在商品批发、零售、农资、生活服务等商业领域,至少有1家以上县域龙头商贸流通企业,初步实现数字化、连锁化转型升级,具备一体化供应链服务能力,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注重挖掘培育农村新型商业带头人。 |
类型 | 序号 | 内容 | 具体指标 |
提升型 | 1 | 商业 | 县域商业网点设施布局合理,县城至少有1个面积达到10000㎡的综合商贸服务中心,100%的乡镇有基本型及以上商贸中心、100%的行政村有基本型及以上的便民商店;常住人口30000人以上的乡镇,50%以 上(含)有提升型及以上商贸中心,常住人口1000人以上的行政村,50%以上(含)有提升型及以上便民商店。 |
2 | 功能 业态 | 县乡村商业设施功能业态完善,除具备增强型县相关业态外,还应提供品牌服饰、大家电、家居建材等商品零售,满足县域居民高档、品牌消费需求;发展品牌直营连锁、直播网购、美容美妆、文化创意、中央厨房等新业态,增强可视化、数字化、智能化消费场景,建设县域商业新地标。 | |
3 | 物流 设施 | 农村物流设施健全,县城至少有1个提升型物流配送中心,100%乡镇有快递物流站,村村有服务。 | |
4 | 物流 配送 | 建成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开展日用消费品、农资下乡和农产品进城等寄递服务,全县具备条件的乡镇、村30%以上的物流快递实现统一分拣、配送;加强共同配送的数字化、自动化、标准化建设,引导共同配送企业全程标准化管理。 | |
5 | 农产品流通 | 农产品流通设施健全,主要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满足需求,农产品产销对接机制健全。 | |
6 | 农村 电商 | 现有电商服务体系效能充分发挥,县域电商、快递、交通运输、商贸物流等资源充分整合集聚,实现村邮站、电商服务站点、快递站点、便民商店等站点共建共享,实现多站合一、一点多能、一网多用;农村电商产品开发、数据、营销、品牌等服务能力极大提升,农村电商服务覆盖100%的行政村。 | |
7 | 市场 主体 | 培育农村新型市场主体,在商品批发、零售、农资、生活服务等商业领域,至少有1家以上县域龙头商贸流通企业,初步实现数字化、连锁化转型升级,具备一体化供应链服务能力,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注重挖掘培育农村新型商业带头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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