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吕梁市生态环境局 更新时间:2025-03-27
当事人名称:山西菲尔茂新再生物资回收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平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1102MAOKGCWJ4X
地址:吕梁市离石区田家会街道办义居村
针对你公司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的环境违法行为,我局已于2024年8月12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吕环罚〔2024〕40号),对你公司处以罚款人民币叁拾壹万元整的行政处罚,并于2024年8月14日送达你公司。你公司在法定期限内既未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现履行期限届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我局依法向你公司下达《吕梁市生态环境局督促履行义务催告书》(吕环催〔2025〕1号)(见附件)。因用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公司送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采用公告送达方式向你公司送达该催告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吕梁市生态环境局督促履行义务催告书》(吕环催【2025】1号)(请点击查看)
吕梁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3月27日
首页 | 网站地图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bwin,bwin真网,bwin登录注册我们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吕梁市政府政策研究和信息服务中心承办
技术支持:吕梁市政府政策研究和信息服务中心 地址:吕梁市离石区永宁中路9号
版权所有:吕梁市人民政府网 晋ICP备06004910号-1 网站标识码:1411000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