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吕梁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更新时间:2021-11-15
职责:负责组织指导全市土地、矿产、森林、草原(地)、自然保护地等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测绘实施情况的监督、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拟定全市自然资源、国土空间规划和测绘违法案件查处的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查处全市土地、矿产、森林、草原、自然保护地自然资源、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重大违法案件,组织协调跨区域违法案件查处。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城市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各类建设项目的批后管理。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建设项目工程现场放线管理。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城市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指导市级以下自然资源部门城乡规划监督管理。配合上级自然资源督察机构在本市域开展的督察工作。指导市级以下自然资源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组织全市自然资源执法系统人员的业务培训。负责调处信访工作。
权限:吕梁市
查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
工作程序:(1)违法线索发现
(2)线索核查与违法行为制止
(3)立案
(4)调查取证
(5)案情分析与调查报告起草
(6)案件审理
(7)作出处理决定(行政处罚决定或者行政处理决定)
(8)执行
(9)结案
(10)立卷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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