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更新时间:2021-08-25
吕梁市城市管理局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建设运维管理细则(试行)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我局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办公厅bwin,bwin真网,bwin登录注册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管理细则。
第二条 本管理细则所称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是指我局在市政府网站设置的专栏及各科室、局属各单位依法、依规、依申请开设的网站、微信公众号、微信小程序、微博账号以及自行开发建设的移动客户端等。
第三条 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按照“谁开设、谁主办”的原则确定,履行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规划建设、组织保障、健康发展、安全管理等职责。可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有资质或有能力的机构具体承担政府网站或政务新媒体日常运维工作,双方必须明确约定有关权责,签订保密协议,加强资质审查和日常监管。
第四条 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按照主管主办原则,接受市城市管理局宏观管理。
第五条 一个科室(单位)原则上在同一平台只开设一个政务新媒体账号,政务新媒体账号总数不得超过两个。
第六条 对信息量小、更新周期长期不达标或科室无力运维的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要立即关停。对存在平台建设不规范、功能不健全、备案信息不准确、发布与本科室(单位)职能无关信息、更新慢等问题的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要及时整改。
第七条 各科室(单位)开设、变更、关停、注销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应向局机关政务公开领导组(局办公室)备案。拟变更、关停、注销的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应向社会公告不少于30个工作日。
第八条 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要求,建立健全信息审核机制,坚持先审后发,明确审核主体、审核流程,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
第九条 不得发表个人言论、刊登商业广告或链接商业广告页面,转载发布的,原则上只转载人民日报、新华社、山西日报、吕梁日报、吕梁市人民政府网站等中央和地方主流媒体发布的信息,不得擅改标题或内容。
第十条 要畅通在线互动渠道,实现与网民的有效互动,切实走好网上群众路线。认真做好公众留言的处理反馈工作,回复留言要依法依规、态度诚恳、严谨周到,杜绝答非所问、生硬冷漠。对于群众诉求要限时办理、及时反馈,确保合理诉求得到有效解决。
第十一条 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应当遵守相关工作规范,工作人员须经培训后方可上岗;聘用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政审制度。要加强离职人员安全保密管理,管理人员离职、调任、辞职应及时更改密码,将所配设备收回单位。
第十二条 严格执行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保密审查制度和应急预案。加强对账号密码的安全管理,防止账号被盗用或被恶意攻击等安全事件发生。
第十三条 建立完善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值班值守制度,关注网上舆情,实现网上舆情引导与网下实际工作处置相同步、相协调,做好发布引导、舆情应对、网络安全等工作。
第十四条 局办公室要加强对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常态化监管,及时通报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落实整改。
第十五条 本细则由吕梁市城市管理局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首页 | 网站地图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bwin,bwin真网,bwin登录注册我们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吕梁市政府信息中心承办 技术支持:吕梁市政府信息中心
地址:吕梁市离石区永宁中路9号 网站技术联系电话:0358-8222583
版权所有:吕梁市人民政府网 晋ICP备06004910号-1 网站标识码:1411000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