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423LL00100/2024-78589 | 主题分类: | |
发文机关: | 成文日期: | 2024年11月04日 | |
标 题: | 吕梁市城市管理局 bwin,bwin真网,bwin登录注册印发《开展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高处 作业“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吕城发〔2024〕58号 | 发布日期: | 2024年11月04日 |
吕梁市城市管理局
bwin,bwin真网,bwin登录注册印发《开展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高处作业“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建局、孝义市城市管理局、石楼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为加强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安全管理,切实保障城市市容市貌环境秩序和人民群众“头顶上的安全”,根据省安委办《bwin,bwin真网,bwin登录注册组织开展全省高处作业“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省住建厅《bwin,bwin真网,bwin登录注册印发<全省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高处作业“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晋建管函(2024)1002号)、市安委办《bwin,bwin真网,bwin登录注册转发<山西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bwin,bwin真网,bwin登录注册组织开展全省高处作业“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的通知》
文件要求,吕梁市城市管理局安委会2024年城市管理领域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在持续开展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的基础上,开展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高处作业“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bwin,bwin真网,bwin登录注册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上级部门有关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各县(市、区)住建局、城市管理局、城市执法等部门要高度重视,深刻吸取高处坠落事故教训,全面排查和治理高处坠落事故隐患,坚决防范和减少高处坠落等安全事故发生,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服务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头顶上的安全”。
二、整治时限
即日起至2024年11月底结束。
三、排查范围及重点
(一)排查范围
各县(市、区)建成区内的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户外广告设施(包括附属式户外广告设施、独立式户外广告设施)、户外招牌设施(附属式户外招牌设施、独立式户外招牌设施),以及其他明确由当地住建、城市管理部门负责监督管理,设置在道路两侧、公共场所以及移动载体上的户外广告设施等。(根据2022年3月1日正式实施的《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技术标准》(CJJ/T149-2021)中2.0.1和2.0.5的内容,户外广告设施是指利用建(构)筑物、场地设施、交通工具等设置的灯箱、霓虹灯、电子显示装置、展示牌、实物造型或以其他形式向户外发布广告信息的设施。户外招牌设施是指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体工商户在其办公、生产经营场所建(构)筑物外立面或用地范围内设置的,表明其名称、字号、标识等内容的牌匾等设施。)
(二)排查重点
各县(市、区)住建局、城市管理局、城市执法等部门要参照《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技术标准》(CJJ/T149-2021)及《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CJ80-2016)等相关规范标准,重点对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违规作业以及存在倾覆垮塌移位、悬挂高空坠落、线路裸露漏电等重大安全隐患和高处作业运行维护活动进行全面排查整治,采取有力措施,加大执法巡查力度,强化安全监督。
四、阶段划分
(一)动员部署及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至9月30日)
各县(市、区)住建局、城市管理局、城市执法等部门要高度重视,结合实际工作,立即开展部署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高处作业“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各县(市、区)主管部门要根据管理职责,摸清建成区范围内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设置总体情况,主动告知辖区内的户外广告和招牌责任主体履行安全管理责任义务,督促开展自查自纠,立查立改,建立隐患排查整治台账,对排查出的隐患要明确整改目标和整改时限,实现闭环管理。
(二)监督检查阶段(10月10日至11月10日)
各县(市、区)住建局、城市管理局、城市执法等部门要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对发现的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高处作业问题和其他安全隐患立即督促责任主体进行整改,并跟踪落实确保整改到位、违法违规行为要处罚到位。市级城市管理部门也会不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工作。
(三)总结评估阶段(11月11日至11月18日)
请各县(市、区)住建局、城市管理局、城市执法等部门要对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高处作业“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以及有关经验成效进行梳理总结,将好的经验做法转化为常态化管理措施,不断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安全管理水平。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
各县(市、区)住建局、城市管理局、城市执法等部门要充分认识户外广告和户外招牌设施设置在高处作业等安全方面形势严峻,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精神,采取果断措施,强化督导检查力度,坚决遏制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设置高处坠落等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市、区)住建局、城市管理局、城市执法等部门要高度重视,强化组织保障。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亲自督办,加强调度指挥,认真组织开展本级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高处作业“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三)压实主体责任
各县(市、区)住建局、城市管理局、城市执法等部门要切实抓好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高处作业安全监管,压实安全监管责任,督促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责任主体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时开展自查自纠,建立完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和安全应急处置方案,确保整治工作安全有效推进。
(四)加强信息报送
各县(市、区)住建局、城市管理局、城市执法等部门于每月2日前向吕梁市城市管理局报送上月高处作业“百日”专项检查、行政处罚情况;11月18日将该项整治工作的总结报告(包括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下一步工作措施等)报送回市城市管理局。
吕梁市城市管理局
2024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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